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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机局关于组织开展农机化工作先进单位及优秀农机局长评比的通知

山西省农机局关于组织开展农机化工作先进单位及优秀农机局长评比的通知
(晋农机办字[2007]22号)


各市、县农机局(中心),省局机关各处室,省局直属各单位:

  为了鼓励先进,弘扬优良工作作风,进一步激发全省农机系统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全省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省局决定组织开展全省农机化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优秀农机局长评比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农机化工作先进单位评选范围
  各市、县农机局(中心),省局直属各单位。

  (二)优秀农机局长评选范围
  各市、县农机局(中心)现任局长。

  二、评选条件
  (一)全省农机化工作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农机化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发展农业机械化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落实全省农机化工作会议精神,工作思路明晰,重点突出,不断深化改革,积极开拓创新,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3、领导班子团结,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各业务科室工作协调、配合得当,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局容局貌;本单位没有上访、告状等情况;

  4、农机化宣传工作有领导分工负责,有专门人员具体承担落实;在《农机化促进法》、《山西省农业机械化条例》宣传中有声有色,效果显著;经常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本部门农机化发展成就,通过农机简报、信息向上级部门准确按时提供农机动态情况,按时填报各种农机报表;

  5、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的有关规定,按规定合理使用各项农机投资,并取得明显成效;按规定足额上缴监理规费和培训管理费;

  6、农机执法意识强,执法目标及执法主体明确,能够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

  7、按照当地农业经济发展需要,能够积极推广先进实用的农机具,并在服务“三农”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

  (二)优秀局长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发展农业机械化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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