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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品牌战略工作的决定

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实施品牌战略工作的决定
(黄政〔2007〕1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市直属机构:
  品牌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也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实力与社会发展水平的标志。为促进我市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增强我市产品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进一步提高黄山产品的知名度,造就一批真正以品牌带动的龙头企业和企业集团,根据《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国发〔1996〕51号)、省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质量振兴计划的通知》(皖政〔1998〕22号)的有关要求,决定进一步加快实施全市品牌战略工作。
  一、充分认识实施品牌战略的重要意义
  (一)我市品牌战略成效明显。目前,全市共有22家企业的23个产品荣获安徽名牌产品称号。黄山毛峰茶、太平猴魁茶、黄山贡菊花3个产品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国家免检产品实现零的突破,优势农产品绿茶已列入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目录。2006年我市被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批准为国家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城市。
  (二)我市品牌战略形势严峻。企业创建品牌、经营品牌、保护品牌的意识还不强。品牌数量相对较少、结构单一,品牌竞争力不高。品牌培育机制不健全,缺乏针对性、综合性的培育措施,产品标准、质量、认证、品牌保护、检验检测等创建品牌的一系列基础性工作还比较薄弱。品牌激励措施不完善。
  (三)坚定不移地加快实施品牌战略。当前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我市的工业、农业和旅游服务业也正进入一个重要的历史性的转型期,只停留在单纯的廉价要素中获取生存空间和竞争优势将难以获得长足的可持续发展。全市上下要进一步增强加快实施品牌战略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采取切实措施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完善市场经济培育和发展体系,促进产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努力实现黄山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快实施品牌战略的基本思路、主要目标和发展原则
  (四)基本思路。以开展黄山市知名品牌和黄山市质量管理奖评价活动为抓手,加快推进“品牌兴市”,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推动品牌建设的工作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品牌建设的质量保障体系和支撑体系进一步加强,品牌培育机制进一步完善,主要产业的整体素质、重点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全市企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创建工作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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