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文物博物馆事业信息化建设
1、基本完成以国有馆藏珍贵文物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及部分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重点的省级文物数据库建设工作。一是完成全省馆藏文物调查和馆藏珍贵文物数字化工作,建立全省馆藏珍贵文物基础数据库。二是完成一至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50%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数字化工作,建立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数据库。三是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开展馆藏一般文物与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数字化工作,逐步建立一般文物目录数据库。
2、以基本信息资料数字为基础,推进考古发掘、大遗址保护、文物安防消防工程及文物保护工程的信息化工作。
3、建成湖南文物信息网。完成湖南文物数据中心建设,建立湖南文物信息网,建立湖南文化遗产在线展示和湖南文物科技信息平台,运用数字化展示、远程教育、电子出版等现代化信息技术,利用文物信息资源,向社会提供综合管理、陈列展示、宣传教育、交流合作、培训咨询、科学研究等公益性服务和增值服务。
4、开展数字博物馆建设。完成韶山毛泽东纪念馆、湖南省博物馆数字化博物馆建设项目。
(十)文物合理利用和文化产业发展
充分利用国有的文物保护单位(景点)、博物馆、纪念馆等文物单位的资源优势,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实现文物保护与利用的良性互动。
1、重点引导有实力的文博单位创新体制机制,科学整合资金、人才和文物资源,组建文博产业集团,联合打造文物利用品牌,合力发展文化产业。
2、开发博物馆文化产品,繁荣博物馆文化。以省博物馆为重点,做大做强展览市场,搞好文物藏品的深度开发利用,拓展文物鉴定、修复等服务项目。
3、加大对文物展示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充分发挥国有博物馆、民办博物馆、重点文物在促进地方旅游发展、丰富人们文化休闲生活以及加强爱国主义和传统教育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保障措施
(一)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和《
湖南省文物保护条例》,进一步明确各级文物行政部门执法主体地位。建立健全各级文物管理机构,充实文物保护执法力量,完善文物执法体制,加大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