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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4、引导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所有企业都要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使用的原料、辅料、添加剂、农业投入品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凡生产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产品的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引导企业根据国内外市场变化趋势,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围绕提高产品质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技术进步。要运用自主创新、品牌经营、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手段,在我省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国内知名品牌。
  5、开展集中整治。各市州政府特别是县市区政府要组织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卫生、商务等相关部门结合本行政区域的特点和各项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形成执法合力,将整治的重点区域放在农村、城乡结合部和生产企业比较集中且质量问题较多的产品生产地域;整治的重点产品要放在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食品、药品和家用电器等产品。要把小作坊作为整治的重中之重,对达不到质量安全卫生基本条件的必须限期改造。严厉查处使用非食品物质和回收食品作原料、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同时,要创造条件扶持好企业、好产品,引导、鼓励大企业帮助小企业、小作坊提高生产经营水平,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县和食品放心乡镇、食品放心社区、放心门店建设。
  三、强化基础,加快标准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
  1、加快标准体系建设。质监部门要及时跟踪和掌握国外先进标准、国家强制性标准情况,建立和完善地方标准体系,健全技术标准服务平台和标准制订修订快速应急机制,加大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力度,要以我省特色、优势产品为重点,提高我省主要工业产品的采标率,提升我省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力。质监、农业等部门要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为重点,着力提高农业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标准的技术水平;要以农业标准化示范县、畜禽水产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为重点,积极推广“公司+基地+标准化”的生产管理模式,增强我省食品、农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
  2、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坚持重心下移,注重抓基层,强基础,充实一线执法力量,加强一线监管工作。省财政要加大对质检、工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投入,在对全省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合理规划、充分利用现有的检验检测资源、提高检测技术水平和监管能力的基础上,重点支持装备建设,配备一批先进设备,解决当前监管工作中存在的“检不了、检不出、检不准、检得慢”的突出问题。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加大对农业、卫生、商务部门的投入,重点解决装备匮乏和不足的问题。要在一个较短的时期内,通过各级政府的努力,使监管能力得到一个较大的提升。
  四、完善机制,妥善应对和积极处置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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