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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要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强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最大限度地防控和减少药害事件的发生。要继续开展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和专项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网络,逐步实现管理电子化。
  2、严把货架关和餐桌关。工商部门要在县城以上城市的食品市场、超市全面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在乡镇、街道和社区食杂店全面建立进货台账制度;要紧紧围绕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全省农村食品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通过“农村食品市场整顿”活动,解决乡、村食品市场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和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问题。同时,要突出重点品种和重点区域,加大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认真组织节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整治价实不符、短斤少两、过度包装、搭售商品、假冒标识、商标侵权、虚假广告和其他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培育诚信市场和诚信门店。
  卫生部门要对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单位(含学校、建筑工地食堂)无卫生许可证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全面推行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全面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和验收制度,规范餐饮单位原料索证管理;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和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食品原料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防止不合格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餐饮业。要制订并实施对农村地区餐饮、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卫生规范化管理制度,规范其经营行为,并做好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防控工作。
  商务部门要突出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屠宰、加工环节全过程监管链,向社会公布全省各地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并实行指定地点挂牌。完善猪肉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全面提升猪肉质量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肉食安全。继续实施以“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
  3、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检验检疫部门要加快推进电子口岸建设,尽快实现质检、海关之间的通关单联网核查,依法严厉打击逃漏检行为,制止买卖单证及瞒报、调换、夹带食品等违法行为,对实施出口卫生注册登记和质量许可的商品,未获卫生注册登记和质量许可的不准出口,已获卫生注册登记和质量许可的发现企业质量管理及产品安全控制体系存在问题的,立即暂停出口卫生注册登记和质量许可证书,情节严重的吊销出口卫生注册登记和质量许可证书。打击非法进口肉类、水果、废物等敏感货物的行为,对非法进口的货物一律退货或销毁。严防有毒有害物质和疫病进入我国。要推行出口食品“公司+基地+标准化”的管理模式,切实抓好出口食品、农产品基地建设,帮助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加快提升自检自控能力。要积极研究应对国外技术壁垒的措施,帮助指导企业提高应对国外技术壁垒的应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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