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国·景德镇”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的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应指定专门机构、专门责任人及时向“中国·景德镇”政府门户网站提供有关信息,向“中国·景德镇”政府门户网站提供的信息必须经本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要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协助“中国·景德镇”政府门户网站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范围,加大政务信息发布力度,充实“中国·景德镇”政府门户网站内容。
内容保障方式:
(一)信息报送。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定期将信息报送至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二)网站链接。一是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必须在本单位网站首页显要位置链接“中国·景德镇”政府门户网站;二是“中国·景德镇”政府门户网站会在相应位置链接各单位网站中的办事内容等,方便用户查询。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网站栏目及链接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三)栏目共建。对于热点专题类和内容相对独立的栏目,由“中国·景德镇”政府门户网站与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合作共建。
三、切实增强政府门户网站服务功能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应及时向“中国·景德镇”政府门户网站报送各类公告和本部门(单位)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事宜,以便开展网上调查和民意征集等活动,增强“中国·景德镇”政府门户网站的互动应用功能。如本部门(单位)网站已开展类似活动的,请通过联系电话(8589655 景德镇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予以告知。
“中国·景德镇”政府门户网站“服务市民”和“服务企业”栏目中涉及的相关行政单位要向“中国·景德镇”政府门户网站提供各行政审批项目相关办事表格样式(电子版),实现网上表格下载功能。
四、建立健全监督考评制度
为确保栏目信息及时更新、内容保障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门户网站将建立内容保障的督查和考评制度,定期通报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信息报送的稿件数量和上稿量,不定期开展各部门(单位)网站评比活动,促进全市政府系统网站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