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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国·景德镇”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国·景德镇”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景府办字[2007]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中国·景德镇”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市面向世界宣传景德镇的窗口,是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平台,是联系群众和政府的桥梁和纽带。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 2006 ] 6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字 [ 2006 ] 120号)精神,进一步丰富“中国·景德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切实做好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不断提高网站信息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全面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的组织管理
  (一)市政府办公室为“中国·景德镇”政府门户网站主办单位,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为“中国·景德镇”政府门户网站的承办单位,负责“中国·景德镇”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规划、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网站的信息编辑、技术服务和运行维护。
  (二)市政府系统门户网站是由一个主站点--“中国·景德镇”政府门户网站和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子站点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网站必须在明显位置链接“中国·景德镇”政府门户网站,并做好网站内容的及时更新和不断充实,充分体现各部门(单位)网站作为政府系统门户网站子站点对主网站的内容支撑作用。
  (三)各县(市、区)政府、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是本部门网站的主办单位,同时又是“中国·景德镇”政府门户网站的协办单位,负责为“中国·景德镇”政府门户网站提供政务信息,受理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网上办事业务和本单位领导信箱,做好跨部门、跨地域的网上业务协同。
  凡是没有建立网站的单位必须依照《关于加快全市政府系统门户网站建设的通知》(景府办字 [ 2004 ] 78号)精神,在2007年年底之前将本单位网站建好,网站建设之前必须将网站方案(包括设计风格、栏目设置、具体内容介绍、功能模块说明等)报送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审核。
  二、建立健全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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