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农业局关于做好2007年农村沼气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景府办字[2007]25号)
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市农业局《关于做好2007年农村沼气建设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OO七年三月六日
关于做好2007年农村沼气建设工作的意见
(市农业局 二OO七年三月六日)
农村沼气建设是充分利用农村资源、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已列入省、市政府民生工程指标体系,也是市委、市政府2007年为民办10件实事之一,为确保今年该项工作顺利完成,真正把实事办实办好,根据省农业厅、省发改委、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07年新农村建设试点村沼气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目标,层层落实
2007年全市新建农村沼气4000户,具体任务分解为:乐平市1500户(含市为民办实事1000户)、浮梁县1500户(含市为民办实事1000户)、昌江区800户(含市为民办实事100户)、市高新区100户(含市为民办实事50户)、市陶瓷工业园区100户(含市为民办实事50户)。各级责任单位要制定科学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做到一级对一级负责,按目标查进度,按进度查质量,做到按月进行通报,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多元投入,落实资金
作为“民生工程”、“为民办实事”和“国债项目”的农村沼气建设均为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其建设的基本单元为“一池三改”和“三结合”建设,因此各级责任单位在建设中必须严格按照农业部《农村沼气国债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着眼全面提升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切实落实建设资金。市财政继续实行沼气建设补贴政策,按照完成一口补贴200元建池费用的标准补贴给建池农户。各县(市、区)财政项目配套资金也要按10%足额配套到位,并要想方设法,充分发动农业企业、广大农户投资投劳,发展沼气建设。
三、提高质量,强化服务
农村沼气建设,提高建池质量是整个推广工作的重中之重,要依靠科技进步,规范各地的沼气建设,提高质量,避免出现因施工技术和施工材料原因而导致的病态池现象。要认真学习农业部、省农业厅下发的有关建池质量的规定和要求,在沼气建设上严格做到“五个统一、五个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