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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广东佛山乐华金意陶建陶企业落户浮梁县工作方案的通知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广东佛山乐华金意陶建陶企业落户浮梁县工作方案的通知
(景府办字[2007]28号)


浮梁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加快推进广东佛山乐华、金意陶建陶企业落户浮梁县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OO七年三月十九日

  加快推进广东佛山乐华、金意陶建陶企业落户浮梁县的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广东佛山乐华、金意陶建陶企业落户浮梁县,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限,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意见,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领导机构:成立推进广东佛山乐华、金意陶建陶企业落户浮梁县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兴超和市委常委、副市长冯林华帮助协调,副市长黄康明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瓷局局长闫浩担任,成员为:市发改委主任李晓民,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葛祖明、副局长詹铁汉,市规划局局长洪维平、副局长赵兰清,市环保局局长童健生,市司法局局长王玉萍,市科技局局长胡士桓,市财政局副局长吴黎明,市瓷局副局长沈薇,浮梁县县长吴光辉、县长助理江民干,景德镇供电公司总经理余柳宾,市焦化煤气总厂厂长蔡景章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吴光辉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二、土地问题:整个用地规模为2100亩,作为两个项目,分两期实施。其中第一期1100亩,两家企业各550亩(其中50亩为生活区);第二期1000亩,两家企业各500亩。
  (一)工作任务:1、基本农田规划调整;2、用地指标争取;3、土地有关手续的报批。
  (二)工作责任:1、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冯林华总协调,浮梁县政府、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落实;2、有关材料的准备由浮梁县政府负责、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征地及报批的相关费用由浮梁县政府负责筹措。
  (三)工作目标要求:半年内完成1100亩土地报批办证,另外1000亩手续在两年内完成。
  三、项目申报:向省发改委申报列入省重点工程进行调度,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兴超总协调,市发改委负责落实,材料由浮梁县政府、市瓷局负责准备。
  四、融资问题: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兴超协调,市工行、市交行积极配合、落实,近期组织有关银行到乐华、金意陶两家企业进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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