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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从快从重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占用土地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从快从重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占用土地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景府办字[2007]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从快从重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占用土地行为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关于从快从重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占用土地行为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 二OO七年三月十五日)

  近年来,我市规划区内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片开发、非法买卖土地现象十分严重,已成为乱占滥用土地、乱搭乱建房屋的最大祸患,加深了土地市场的供需矛盾,加剧了土地资产的大量流失,严重地冲击了我市土地市场的规范运作,扰乱了土地管理工作的正常秩序。为制止非法买卖、占用土地的行为,规范土地市场,市政府决定近期开展从快从重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占用土地行为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通知》(国土资电发[2006]17号)、《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国土资电发[2006]22号),全面贯彻落实年初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国土资源管理年”活动动员大会精神。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分别为浮梁县、昌江区、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主要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副秘书长董小明任办公室主任;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公安局派员参加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整治内容
  (一)2005年1月1日以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非法买卖土地行为。
  (二)2005年1月1日以来乱占滥用土地、乱搭乱建房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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