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质监局关于2007年打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景府办字[2007]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市质监局《2007年打假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七年五月十六日
2007年打假工作实施方案
(市质监局 二OO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2007年,全市质监打假工作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重点,在巩固以往各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整治工作。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并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为构建和谐景德镇,促进全市市场经济秩序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一年的打假整治,使全市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问题得到彻底遏制。食品、农资、建材生产企业生产设备、检验设备得到较大改进,产品质量达到国家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条件、设备设施得到较大改善,产品质量达到相关标准要求,使85%以上具备许可条件的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扶持一批大型企业争创名牌、国家免检产品,督促中小企业上规模上档次;关停一批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小作坊企业,使三类产品不发生严重产品质量事故。
年终,将对有关部门、单位执法打假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二、工作重点
(一)紧扣食品安全主线,集中力量抓好深化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一是要以小作坊、小企业、城乡结合部食品加工者为重点,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检查加工现场等关键部位,对使用违禁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进行严厉惩处。二是要对带苗头性的使用违禁物质制假势头进行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打击,从源头切断添加违禁物质的食品流入市场的途径。三是要继续追查掺苏丹红食品,彻查添加源头,彻底销毁含有苏丹红的食品及原料,防止含苏丹红食品进入流通环节。
2、严格无证生产查处工作。有关部门、单位既要加大力度查处无证生产,又严格监管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的传统食品的小作坊。一是重点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白酒、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的无证查处工作,对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生产产品的,有关部门要予以取缔;对未申办生产许可证、未取得生产许可受理通知书和经审查不合格的企业,要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食品生产企业发生危及人身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严重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从重处罚。二是对不向市场销售或销售范围局限在当地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的自给性季节性小作坊,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监管,既要便民又要管住,按照保证质量安全、销售范围不向当地以外扩大的原则,与小作坊主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等方式,强化小作坊主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要在乡镇政府、村委会设立食品安全监管员、食品安全协管员,构建科学、有效的监管网络。三是开始对肉制品等新10类食品的无证查处工作,以确保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