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质灾害重点防护区
依据上述预测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2007年全市设置4个重点防护区,2个次重点防护区,具体情况和防护措施详见附件2 。
1、西湖--黄坛崩、滑、流重点防护区
2、鹅湖--瑶里崩、滑重点防护区
3、历居山--吴家崩、滑重点防护区
4、湘湖--后港崩、滑、地面塌陷重点防护区
5、东安--勒功崩、滑次重点防护区
6、鸣山--礼林崩、滑、地面塌陷次重点防护区
(二)重要地质灾害危险点
2007年全市需要加强监测防范的重点地质灾害危险点共计20处,具体情况和防护措施详见附件3。
(三)重点防范期
崩滑流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4-7月,主要是主汛期降水集中时期,地面塌陷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伏秋期持续干旱的枯水时期。
四、主要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市、区)应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所在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同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建设、水利、交通、铁路、旅游等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有关方面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健全各项地质灾害防灾制度。
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制度、汛期值班制度、巡查制度、灾情速报、月报制度。加强国土资源与气象部门合作,实时发布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值班责任,做到人员到岗,公布联系方式和联系电话,确保联络通畅。有地质灾害技术支持任务的地勘单位(详见附件4)积极协助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切实做好应急技术服务工作。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规定,做好地质灾害灾情和地质灾害隐患点险情的速报工作。
(三)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做好汛期巡查、监测工作。
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防护区段,由所在县(市、区)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健全群测群防网络,落实基层防灾责任制。“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要及时发放到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单位或住户。汛期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防护区段的监测、防范工作要落实到乡(镇)、村、村小组,隐患点要做到定人定点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加强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重点防护区段的巡查。发现险情有扩大、加剧异变情况或其他明显征兆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重点工程防护段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并做好监测、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