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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200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200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景府办字[2007]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景德镇市200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景德镇市2007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防治地质灾害,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全市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区划情况
  (一)地质灾害的主要特点
  我市地质灾害的主要特点是:以群发性、突发性的小型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地质灾害发生区域多处于变质岩、花岗岩分布的丘陵山区;诱发地质灾害的直接原因主要是集中性强降雨,群发型地质灾害的区域与强降雨区域基本吻合;造成人员伤亡的重要地质灾害绝大部分都与傍山切坡建房有关。地面塌陷主要发生在覆盖型岩溶区和矿山开采区,诱发因素与区域地下水位下降和矿山采空、地下疏排水等有关。
  (二)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区划
  根据我市城市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调查评估报告、乐平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浮梁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报告以及全市近期地质灾害发生情况,结合地质环境条件相关分析,全市划定8个地质灾害易发区和3个地质灾害次易发区(详见附件1)。
  1、西湖--黄坛崩、滑、流易发区(A1)
  2、鹅湖--瑶里崩、滑易发区(A2)
  3、长源--留阳地面塌陷易发区(A3-1)
  4、洞口--胡冲地面塌陷易发区(A3-2)
  5、仙槎--花门楼地面塌陷易发区(A3-3)
  6、鸣山--礼林地面塌陷易发区(A3-4)
  7、众埠--文山地面塌陷易发区(A3-5)
  8、历居山--吴家崩、滑易发区(A4)
  9、东安--勒功崩、滑次易发区(B1)
  10、洗马--丽阳崩、滑次易发区(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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