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档案局编纂《景德镇市名人名产名胜》大型书籍工作方案的通知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档案局编纂《景德镇市名人名产名胜》大型书籍工作方案的通知
(景府办字[2007]7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现将市档案局《编纂〈景德镇市名人名产名胜〉大型书籍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望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OO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编纂《景德镇市名人名产名胜》大型书籍工作方案
(市档案局  二○○七年五月八日)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20周年,根据全国、全省档案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今年档案工作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为服务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拟在今年编纂出版一套《景德镇市名人名产名胜》大型书籍,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构建和谐社会,增强档案服务意识,提高档案服务功能,广泛征集我市具有地方特色的档案,认真编纂我市名人名产名胜书籍,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领导决策,服务于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为我市构建“经济重镇、旅游都市、特色瓷都”作出新的贡献。
  二、编写范围
  编写《景德镇市名人名产名胜》大型书籍,是我市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一件事,我们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来书写历史的真实面貌,维护档案的客观性和完整性。《景德镇市名人名产名胜》大型书籍,分为景德镇名人篇、景德镇名产篇、景德镇名胜篇。
  (一)景德镇名人篇:历史名人:指历史上曾为景德镇人民作出过贡献的知名人士。当代名人是指:1、获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先进人物;2、全市各行各业(含景德镇籍在外人员)副教授以上职称;3、陶瓷界被评定省级以上工艺美术大师;4、有特殊贡献的人士。
  (二)景德镇名产篇:1、获得省以上知名品牌的产品;2、具有景德镇传统特色的产品;3、景德镇民间小吃等。
  (三)景德镇名胜篇:1、全市著名旅游景点;2、景德镇陶瓷文化;3、景德镇古建筑等。
  三、组织实施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