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推进“两网”建设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紧密结合。
药品供应网络建设要围绕“减少流通环节、保证药品质量、降低药品价格、方便农民购药”的目标,从农村涉药人员培训、乡村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药品质量信息通报、推进临床合理用药、促进现代药品物流发展、完善相关政策等方面着手,积极探索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接的有效形式。要加强部门协调,全面推动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促进城乡药品服务水平同步提高。要把药品集中配送目录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对接,通过合理调整农村用药结构,保证农民基本用药需求。
(三)加强“两网”建设的基础性工作。
切实加强对农村药品协管员、信息员队伍的管理,建立健全聘任、培训、考核、激励、制约等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监督网络作用。建立健全医疗机构规范药房、药品配送企业、便民药店等相关配套标准、条件,加强日常的监督管理、考评和择优汰劣工作,确保药品市场规范有序、富有活力。认真抓好“两网”示范县建设,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农村药品信息监管,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创新工作思路和创新机制,建立科学的指标考核体系,不断增强“两网”的活力。
(四)切实加强对农村药品市场整治。
通过“两网”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农村药品市场的整治力度,推进整治工作不断深入。要规范农村购药渠道,加强对各类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管,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进入农村市场。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游医药贩。从严治理乱涨价、乱开药以及借机高价兜售各类保健品、保健器械、虚假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等加重群众医疗费用负担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部门联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两网”建设的组织、实施和协调作用。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资源,科学运用监管手段,不断提高监督网络的监管效能。通过鼓励和支持药品批发企业在农村建立药品配送网络、建立农村药品零售网点、规范医疗机构药房等形式,培育和规范农村的药品市场,不断扩大药品配送覆盖率,建立效用稳定的农村药品供应网络。
各级卫生部门要积极配合,推动“两网”建设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等相互衔接、相互促进,加大对无证行医的整治和取缔力度。会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手抓好医疗机构的药品质量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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