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2007年10月16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61号)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4号)以及《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07〕1号)精神,切实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
市政府门户网站是市政府、各区县(市)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在线服务、与公众互动交流的综合平台。《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长政办发〔2006〕7号)下发后,各单位在切实加强自身网站建设的同时,积极配合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使市政府门户网站逐步成为长沙市政务公开的重要窗口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平台。随着形势的发展,作为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最重要基础的内容保障工作,亟待进一步强化。各区、县(市)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内容保障工作,将其作为促进政务公开、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增强政府服务能力、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部署,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落实责任,不断提高内容保障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发布力度
做好政务信息发布,推进政务公开,是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基本功能,也是当前内容保障工作的重点。各区、县(市)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要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的范围,加大政务信息发布力度,确保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和公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
(一)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发布日常政务信息。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直机关各单位要及时更新网站栏目信息,方便市政府门户网站抓取和链接。要及时公开和更新基本信息,主要包括本单位的单位全称、办公地址、办公电话、投诉电话、基本职能、内设(下设)机构及职能等;本部门发出的应该公开的公文;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通告、公告、通知及与本单位职能相关的各类重要政务信息;市政府第95号令和99号令发布的行政许可项目;备案事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实施情况;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人事任免等。要确保市政府门户网站与各部门网站同时发布。对与公众息息相关的便民服务类信息(见附件)必须在本部门网站上全部发布,附件中末列入的新增便民信息尽量详细公布,各区、县(市)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邀请市政府领导同志出席的重要活动,可以对外公布的,要确保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同时发布,对具备直播条件的,要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直播。各区、县(市)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召开或举办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新闻发布会、听证会等重要会议及活动,要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各区、县(市)政府、各单位网站同时发布,具备直播条件的,要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直播。要从进一步增强对外宣传及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的角度,发布适合国外公众需要和符合国际规则的政务信息。
(二)突出政务特色,主动报送专题专栏政务信息。各区、县(市)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要围绕广大公众关注的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和重大决策,结合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积极配合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热点政务专题的研究拟定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完成专题约稿任务,及时跟踪并报送专题后续信息稿件。同时,围绕公众关注的本区、县(市)、本部门重点工作,积极推荐专题选题。要密切跟踪涉及本区、县(市)、本部门重要政策的实施情况,主动报送权威性解读稿件,认真完成市政府门户网站政策法规解读专栏约稿任务。要定期在本区、县(市)、本部门网站推出政务信息专题,并为市政府门户网站提供链接,长沙晚报要向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提供政务信息和相关图片,市广电局要向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提供全市新闻联播的视频信息。
(三)提高政务信息质量,提升政务信息发布能力。要研究制订政务信息分类标准,规范发布程序,增强信息的时效性。要整合内部信息和服务资源,注重增加本区、县(市)、本部门网站原创性政务信息发布数量。要密切关注影响全局和公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和解疑释惑工作,增强信息的针对性。加强本区、县(市)、本部门网站信息内容的严格审核把关,建立日常政务信息和专题专栏政务信息的审核发布机制,确保信息的准确。
三、切实增强网站服务功能
政府网站建设是创建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各区、县(市)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要从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出发,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网站服务水平,为增强市政府门户网站服务功能奠定坚实基础。
(一)不断拓展服务内容,增强网站服务能力。要进一步加强网站服务窗口与政府业务系统应用支撑之间的有机结合,提高在线办理能力。各部门要提高行政许可项目在线办理能力,对经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机构审定的本部门行政许可项目进行认真梳理,将项目所涉及的办理指南、表格下载等相关信息按指定格式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发布。每年按照一定的进度要求实现行政许可项目在线办理,确保“十一五”期间,100%行政审批项目的办理指南、表格下载等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50%的行政许可项目实现在线办理,并及时为市政府门户网站提供链接。
(二)加大网上服务整合力度,提高网站服务水平。要认真梳理和整合本区、县(市)、本部门网站服务事项,集中展现与事项办理流程相关的服务内容,并配合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主题服务栏目的服务分类和内容完善工作,逐步建立公共服务分类目录体系。要为服务对象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路径和办理流程。按照“网站受理、后台办理、网站反馈”的模式,开展“一站式”在线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试点工作,逐步建立网上办事大厅。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程,探索并推行“一点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反馈”、“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协同办理”等在线办理模式,提高网上服务效率,为企业和公众提供便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