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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对林州四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质申报中有关问题的核实情况的函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对林州四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质申报中有关问题的核实情况的函
(豫建函〔2007〕75号)


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接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施工企业核实名单,我厅和安阳市建委组织人员对林州四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质申报中业绩“新增工贸加工车间”协议书施工单位填写和印章不符的问题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
  2004年4月3日,林州市人民政府通过了林州市建筑工程四公司的“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办法”(文件附后)。2004年4月7日,林州市工商局对企业改制新名称“林州四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核准备案(文件附后),因该公司改制过程中个别职工过高的要求工资补偿,使得新企业在2005年8月换证挂牌结束。在此期间该公司名称存在新旧混合使用的情况,由于办公室人员的工作疏忽,未与公司预算部独立完成的“中标通知书”进行核对,误将代表工程中承建单位“林州市建筑工程四公司”填写为“林州四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致使代表工程“新增工贸加工车间”协议书施工单位填写和印章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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