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2.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各监管部门要重点下移,抓基层、加基础,充实一线执法力量,加强一线监管工作。财政要增加投入,加强以各监管部门一线为重点的装备建设,配备一批先进设备,解决监管工作中存在的“检不了、检不出、检不准、检得慢”等突出问题。各监管部门要加强合作,充分利用现有的检验检测资源,提高检测技术水平和监管能力。

  (三)加强对外工作,妥善应对贸易保护和歧视。

  1.加大对外交涉力度。要旗帜鲜明地反对那些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之名,行贸易保护和歧视之实的行为。有关部门、进出口商会、行业协会和企业要及时澄清事实,正面回应,必要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2.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加强与有关国家对口部门的对话与磋商,积极开展同国外相关产业协会和企业的交流合作,尊重国际规则,消除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问题上的分歧。加强与出口目的地国政府,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的信息通报;充分利用行业协会、进出口商会和企业等多种渠道,广泛沟通,扩大交流,增进理解,争取支持。

  (四)完善应急机制,妥善应对突发事件。

  完善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切实防范和妥善处置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地方和部门要切实做到立即报告、迅速介入、科学研判、妥善处置。重点加强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食源性疾病防治等工作,尤其要防控学校、建筑工地等集体食堂群体食物中毒事件。

  (五)全面加强舆论信息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1.建立科学、统一、权威、高效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有关监管部门要主动发布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及时发布查处问题、改进工作的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抓紧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和会商制度,定期联合发布信息。一旦发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按照职责分工,快速反应,核准事实,统一口径,迅速稳妥发布信息。对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要逐一查实,及时澄清,不回避问题。

  2.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要鼓励和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予以曝光,推动改进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及时解决问题。加强对各类媒体的管理,强化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对个别恶意炒作、制造和传播虚假信息的媒体和个人,要依法处理。

  (六)以产品质量诚信体系为重点,加强质量法制建设和宣传教育。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