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局),省直有关单位:
近几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把技能人才培养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我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在培养技能人才、提高鉴定质量,促进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鉴定违规行为常时有发生,个别案例严重违规,影响极坏。为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鉴定秩序,决定开展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大检查,对证书核发管理,考务管理不严,鉴定不规范等行为进行清理整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经批准设立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二、检查内容
(一)对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检查内容:
1. 执行职业技能鉴定法律法规、规章情况;
2. 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包括财务管理制度,鉴定工作规程,岗位职责,档案管理制度等;
3. 试题库建设及管理情况;
4. 资格审查、证书核发程序及编号情况;
5. 考评员队伍建设及管理情况;
6. 专项能力项目开展试点鉴定工作情况;
7. 鉴定收费情况。
(二)对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检查内容:
1. 执行职业技能鉴定法律法规、规章情况;
2. 设备、设施与所开展的鉴定工种、等级配置情况;
3. 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包括财务管理制度,鉴定工作规程,岗位职责,档案管理制度,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考评员、考务员工作守则、考场规则,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等;
4. 试题使用情况;
5. 鉴定所(站)证(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码(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编码)、牌(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标牌)是否齐全;
6. 鉴定收费情况;
7. 社会各方面对鉴定所(站)工作的反映情况。
三、清理整顿工作安排
(一)指导阶段。近期省举办各地级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人、鉴定中心主任、鉴定所(站)长业务培训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全省清理整顿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培训内容包括:职业技能鉴定专题报告;鉴定法律法规和政策;鉴定业务规范;样榜鉴定所现场观摩、经验交流;鉴定所长介绍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