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原则
(一)借鉴首轮规划经验,创新发展。认真吸收首轮规划成功经验,在充分利用现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根据现阶段矿产资源管理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扎实做好规划前期基础性调查研究工作,改进规划内容和编制方法,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二)突出规划的重点。以提高矿产资源对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为根本目标,从本地区位、资源、环境、产业基础和市场等条件出发,有针对性地做好规划编制工作。通过科学制定和落实规划指标、合理划分勘查、开采规划区块,按照区块设置好矿业权等各项系统细致工作,进一步提高规划的深度和可操作性。
(三)兼顾好各种关系。正确处理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资源保护与开发、资源开发与环境、耕地保护、公益性地质调查与商业性勘查、规划调控与市场调节、规划管理与矿业权设置之间的关系;要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做好衔接。在规划编制中采取“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方针,加强部门间的联系和协调,注重专家咨询和公众参与,做好规划科学论证工作。
三、规划目标和任务
我市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目标和任务主要包括确定景德镇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调控、矿产资源开发布局与调整、矿产资源开采利用和保护、矿产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等方面。重点确定以下几个方面:(一)规划期内矿产资源调控主要是确定矿产资源鼓励、限制和禁止开采的矿种,调控资源开采总量,调控采矿权投放数量。我市重点是确立陶瓷土、石灰岩、饰面用石材开发总量及工业总产值,严格对钨和煤的控制指标。(二)矿产资源开发布局与调整,重点是确定煤矿、陶瓷(石)土矿、石灰岩、砖瓦用粘土等最低开采规模,关闭部分布局不合理、不符合安全生产的小煤矿。整合一部分小矿,解决大矿小开、一矿多开的历史问题,制定新矿山准入条件。(三)矿产资源开采利用和保护,我市重点确定金和玻璃用石英砂砾岩的开采回采率,对暂不能利用的矿产进行保护的目标。(四)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重点是对煤矿和露天采石场及砖瓦粘土矿区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恢复治理目标。(五)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重点确定金、铜、多金属、陶瓷土(石)、煤的勘查目标。
四、工作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