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暨优化投资环境评议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暨优化投资环境评议评价工作,采取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分类评议,成果共享的办法组织实施。
  (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各级公办中小学的民主评议,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市、县两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对各级公立医院的民主评议工作,按照省卫生厅统一部署,市、县两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二)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县级公安、交通、林业、国土资源、人口和计生、审计、工商、新闻出版、国税、地税、质监、药监、司法、安全生产监督、煤炭安全监察、烟草专卖、环保、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19个系统和政府办公室、发改委、财政、民政、文化、经贸、教育、卫生、科技、人事、劳动保障、信息产业、水利、建设、农业、外经贸、广播电视、民族宗教、体育、旅游、粮食、中小企业、外事侨务、政府法制办等24个系统的民主评议,分别由市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分级组织,分级实施,分级负责。
  (三)服务行业的民主评议工作,由市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市政府纠风办统一组织,同一行业不同单位分别负责,具体实施。
  (四)参加全市优化投资环境评议评价活动的市经贸委等47个部门和单位的评议工作,由市政府纠风办、市政府行政投诉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六、步骤方法
  集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6月中旬开始,至9月底结束,为期4个月,具体步骤方法如下: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深入动员阶段(6月20日-7月10日)。召开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召开动员大会进行部署,通过新闻媒体以及各种有效的载体,广泛宣传本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对象、评议内容、组织实施、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并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系统、本行业各级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方案,于2007年6月30日前报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政府纠风办批准后实施。
  第二阶段:征求意见,自查自纠阶段(7月11日-8月1日)。市、县两级主管部门和市服务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评议员在本辖区内的不同地区、不同层面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以及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站等开辟并公布本部门投诉电话、电子信箱,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同时,按照分级负责组织实施的原则,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群众满意度调查方案应由市各主管部门和行业分别会同市统计部门共同商定,其中各级公办中小学校、公立医院和有关系统、行业单位应针对评议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按照逐级汇总的方法,分别报市主管部门和行业,由市主管部门和行业报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政府纠风办。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