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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意见的通知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意见的通知
(景府办字[2007]1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七月十三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意见
(市审计局、市财政局  二OO七年六月十四日)

  近年来,市审计、财政部门加强了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的监督管理,但仍发现不少薄弱环节与问题。最近,审计机关对我市18家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主要领导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不少行政事业单位由于财经法制观念不强,财务管理不力和内控制度不健全,存在预算执行不严格、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应缴未缴财政收入和税收,以及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设置帐外帐、无依据收费、部分经济事项未纳入市会计委派中心统一核算等问题,有些问题还十分严重,存在极大的管理漏洞和隐患。为切实解决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提出如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是适应政府公共管理的客观需要,是推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必然要求,不仅有利于加强和规范单位财务行政行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更有利于从源头上反腐倡廉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单位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财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并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和改进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努力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二、建立健全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制度是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依据和行为规范。各单位要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各项财务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依,实现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通过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体系、财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内部牵制稽核制度,促使预算和决算报告、收支管理、开支标准、资产管理、财务分析和会计监督等财务活动科学、合理、规范、有序。同时,各单位要建立民主理财机制。坚持文明理财,坚持公开透明。单位年度经费预算,重大开支项目应集体研究决定。本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经费开支情况、内部稽查情况应定期向单位群众公布或通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进一步完善“一支笔”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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