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07年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部署阶段(5月31日前)

  各省辖市建设主管部门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工作机构,结合各自实际,针对薄弱环节,确定工作重点和目标,研究制定2007年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充分做好动员和部署。

  (二)实施阶段(9月15日前)

  以企业和项目部为单位,从安全保证体系运行、贯彻执行法规标准、规范作业人员安全行为等方面进行自查,仔细查找工作缺陷和管理漏洞,认真进行整改。同时,在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中,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增强企业和项目部预防高处坠落、塔吊倒塌和坍塌事故的能力。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扎实实的进行。

  (三)检查阶段(10月底前)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进行督查和抽查,对安全整治措施不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对整改不力的企业和项目部依法严肃处理,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有关人员安全考核证书;对整治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高处坠落、塔吊倒塌、坍塌等重大事故的,给以严肃查处。省厅将适时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总结阶段(11月底前)

  11月20日前,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认真总结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内容和工作机制,形成总结报告。11月下旬,省厅将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明确目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依法整治。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专项整治目标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层层进行考核。对领导不力、工作不深入,甚至走过场的地方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要严格落实国家规范标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抓住不放,定责任人、定时限、定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要严明纪律,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三)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现场管理措施结合起来;与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全员安全意识结合起来;与落实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防护水平结合起来;与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结合起来,真正把深化专项整治工作抓深、做实、做细。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