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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全市农村信息化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活动方案的通知

  (二)涉农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取得长足进展,涉农信息内容占全市互联网全部内容的份额不断增加,初步形成针对性强、门类齐全、各具特色的涉农信息资源体系。
  (三)信息技术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用水平进一步提高,与农民生产生活的结合更加紧密,信息化成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丰富农民文化生活的重要手段。
  (四)农村信息化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广大农民的信息技术基本知识水平和操作技能明显提高。
  四、活动时间:
  2007年7月--2008年12月
  其中,2007年7月1日--2007年12月31日为第一阶段。
  五、第一阶段活动目标
  在全市掀起农村信息化建设的热潮,活动期末农村电话普及率比2007年6月底提高2-3个百分点;乡镇政府接入宽带并建立办公网站;所有自然村实现通电话。
  六、第一阶段活动内容
  以县(市、区)为单位,设立农村信息化达标奖,对有关县(市、区)农村信息化的建设情况进行评估,推动全市农村信息化建设步伐。
  (一)活动内容
  1、提高电话普及率。全县农村电话普及率与2007年6月底相比提高3个百分点(农村人口40万以上的县)或3.5个百分点(农村人口40万以下的县)。
  2、提高宽带普及率。所有乡镇政府均接入电信宽带,农村宽带普及率达到1%。
  3、完善乡镇网站建设。所有乡镇政府均建立网站。
  4、提高公用电话普及率。所有自然村均设置电信有人值守公用电话或IP超市。
  (二)活动评比
  2008年初,将根据评估验收情况,召开全市农村信息化工作表彰大会,对达标单位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农村人口40万以上的县奖励1.5万元,农村人口40万以下的县奖励1万元;并对在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资金由市电信公司负责。
  对在信息化建设中表现优异的乡镇及行政村等单位,由市电信公司根据建设情况确定先进名单,经市农村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由市政府授予“中国电信信息化建设示范乡镇”(“中国电信信息化建设示范村”)牌匾,并由市电信公司分别奖励电脑2台(1台)。
  七、活动组织机构
  为保障活动顺利有序开展,决定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发改委、市农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信息化办和市电信公司为成员单位的景德镇市农村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协调、指导和具体实施景德镇市农村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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