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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的通知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的通知
(景府办字[2007]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景德镇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七年七月十八日

景德镇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
(2006年-2010年)

  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缩小残疾人生活水平与社会平均水平之间的差距,实现残疾人事业与我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依据《景德镇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江西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制定本计划纲要。
  一、“十一五”残疾人事业的总目标和指导原则
  景德镇市“十一五”期间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以国家残疾人事业“十一五”计划纲要为指针,结合景德镇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实际,坚持以人为本,在以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为重点的同时,加强康复、教育、就业、维权等工作,并进一步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活动的物质条件和社会环境。
  其主要目标是:
  残疾人基本生活初步达到小康水平;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使6000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康复;推进残疾人社保工程,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帮助扶持残疾人脱贫,实施危房改造工程,改善200户农村残疾人居住条件;努力满足残疾人教育需求,切实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得到职业指导和培训,就业率达到85%左右;促进残疾人文体生活和活动的普及,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
  为实现主要目标应遵循以下指导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维护残疾人权益。
  --坚持政府主导的工作模式。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计划中,充分发挥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有关部门、单位要把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形成新时期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长效工作机制。各级财政要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列入预算,加大投入,支持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
  --坚持社会化工作方法。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充分开发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残疾人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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