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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关于景德镇市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集中打击传销行动结束后,要建立完善防范、控制、打击三位一体的长效机制。
  (1)建立工商、公安辖区管理责任书制度。
  (2)建立工商、公安居委会日常联系制度。
  (3)建立县(市)区、街道乡(镇)的管理责任书制度。
  (4)建立110、12315受理传销举报的处置程序(联动机制)。
  (5)市综治办向各县(市)区下达通知、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综合治理年终目标考评内容。
  (6)各地要开展“无传销社会”“无传销乡村”的创建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坚定信心
  各地、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稳定、讲大局的高度,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打击传销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点工作和长期任务,扎扎实实做好打击传销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明确分工,各司其责
  这次专项行动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为主,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法规,密切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督查。公安机关要加大对传销犯罪的打击力度,快侦快破大案要案。对参与传销的大小头目和暴力抗法、屡教不改的顽固分子,要予以严惩。通信管理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利用互联网传销和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为的监控和查处力度。金融监管部门要依法协助做好对传销组织者或经营者账户查询、资金冻结的协调工作,打击利用传销非法集资行为。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民政部门要做好被骗参与传销、生活无着落需要救助人员的解救和善后处理工作。劳动保障部门要通过提供就业指导、组织就业培训、拓宽就业渠道等方式,帮助下岗职工、毕业学生等弱势群体实现就业和再就业,严防传销侵害势头蔓延。商务部门要加大对新型营销企业的监督管理,在查处直销企业、直销员、直销培训员从事传销活动方面,支持、配合工商、公安部门开展工作。市整规办要将打击传销纳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之中。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传销屡禁不止、群体性事件频发的地区和单位,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新闻宣传单位要配合好相关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三)注重宣传教育,形成社会氛围
  全市各新闻媒体要集中利用一段时间多方位、多角度、多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要把禁止传销工作深入到社区、乡镇,要让禁止传销思想进入群众的身边、脑中,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远离传销。教育部门要深入到大专院校配合学校做好教育管理工作,防止学生上当受骗。
  (四)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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