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评议考核的方法。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可以采取组织考评、个人自我考评、互查互评相结合的方法,做到日常评议考核与年度评议考核的有机衔接。要高度重视通过案卷评议考核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质量。要积极探索新的评议考核方法,利用现代化信息管理手段,提高评议考核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中,要将行政执法部门内部评议与外部评议相结合。对行政执法部门或者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评议,必须认真听取相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外部评议情况要作为最终考核意见的重要根据。外部评议可以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执法评议卡、设立公众意见箱、开通执法评议考核专线电话、聘请监督评议员、举行民意测验等方式进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采取百分制的形式,考核的分值要在本级人民政府依法行政情况考核中占有适当比重。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要把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与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目标考核、岗位责任制考核等结合起来,避免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重复评议考核。
市政府每年第一个季度对全市所有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行为进行一次检查,检查采取上级检查和自查相结合的形式,按照《景德镇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表》(见附件4)的标准进行评比。2006年3月份,市政府将在全市进行一次行政执法检查,同时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比活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关键是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要根据市《贯彻意见》和《景德镇市行政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严格做好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结果作为衡量行政机关及其所属执法部门工作实绩的重要指标。对有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可以根据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或者影响的恶劣程度等具体情况,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的资格等处理;对优秀单位予以通报表彰;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的,对单位及主要领导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达标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取消其当年评优受奖资格;连续两年不达标的,单位行政首长应当辞职,或者由上级行政机关商请有关部门对其予以免职。要把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作为单位和人事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人事部门在对办理了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时,必须参考同级政府法制机构的意见,对在执法过程中有多次违法或严重违法行为的,年度考核应评为不合格。根据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行为的过错形式、危害大小、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或由市政府法制办取消其执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