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负责提出全市粮食流通基础设施专项建设规划的建议,并指导实施;拟定储备粮油技术操作规程;承担中央储备粮与省级储备粮代储资格的受理报批和市级储备粮承储企业的资格认定;负责市级储备粮油的质量和数量管理;承担对全市储备粮油储存设施与设备的登记、统计和使用管理;协调实施救灾、应急及政策性用粮等重要粮食物资的调运。
(六)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的行业指导,制定并实施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全行业技术操作规程,组织协调全市粮食行业的教育培训、科研活动及科技成果推广和鉴定;负责县(市)、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的资格审核、实施行政许可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工作,承担在市工商管理局登记注册的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的资格审核及施行许可工作;负责全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七)草拟粮油行业产品地方质量标准,协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地方粮食质量标准的管理工作。
(八)指导全市粮食财务工作,研究拟定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及会计核算办法;负责审核汇总全市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协助粮食风险基金的监管;协调市级储备粮油信贷资金供应、补贴的结算;负责经审计认定的政策性粮食财务挂帐管理;指导粮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市粮食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粮食局设8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二)劳动人事科
(三)调控科
(四)行业管理科
(五)财务会计科(挂审计科的牌子)
(六)监督检查科(挂执法支队牌子)
(七)保卫科
(八)党委办公室(挂老干部科牌子)
纪检委(监察室),监察室为市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人武部。
各科室的职能由市粮食局按照本部门的主要职责划分,报市编办备案。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粮食局机关行政编制为29名(其中纪检监察专项编制2名),事业编制3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委书记1名;正科级职数10名(含监察室主任1名、人武部部长1名),副科职数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