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3199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
(景府办发[200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大投入,增强发展后劲,做大经济总量,加快实施“经济重镇、旅游都市、特色瓷都”战略构想,促进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007年将全力实施“3199工程”,现将推进“3199工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实施“3199工程”是我市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增加投入,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抓手。实施“3199工程”对于加速做大经济总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增强可持续发展后劲,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完成“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明确一名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作为项目具体责任人。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项目具体责任人要具体抓。各项目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将项目建设工作细化,责任落实到人,确保“3199工程”顺利实施。
二、健全制度,完善机制
为保证“3199工程”的快速推进,专门建立以下制度:
(一)统计制度。各项目单位要在每月3日前将上月工程进度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详见附件3)书面报送市重点办(联系电话:8585501,联系人:任赣鹏)、市统计局(联系电话:8389902,联系人:曹璐)。
(二)调度制度。每月月初市政府将召开“3199工程”调度会,分析形势,通报情况,并协调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通报制度。市重点办每月编辑1期“3199工程”实施情况简报,通报工程进展情况,交流各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
(四)奖惩制度。为有力推进“3199工程”建设,市政府在年底将对“3199工程”实施情况良好的单位给予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单位将进行通报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五)联络制度。为保障信息畅通,便于工作协调,各项目单位必须明确1位联络员,于2月13日前将联络员名单及电话报市重点办。
三、搞好服务,优化环境
为保障“3199工程”顺利实施,各级各部门要密切协作,通力配合,营造良好的投资和建设环境,积极帮助项目单位解决立项、规划、征地、拆迁、能源及原材料供应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把“3199工程”建成我市经济发展的精品工程、重点建设的示范工程、人民群众的满意工程。各相关部门要增强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围绕“3199工程”建设全过程,提供优质服务,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对破坏“3199工程”建设环境的人和事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