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土资源管理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景府办发[2007]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广泛深入开展“国土资源管理年”活动,不断提高国土资源利用和管理水平,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国土资源管理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07]1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开展“国土资源管理年”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的大政方针,广泛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国情国策、政策知识等各种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自觉性,进一步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管理方式和手段的创新,进一步增强依法依规管好、用好国土资源的能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是着力于创建和谐的国土资源管理和利用环境。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强化对国家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认识。保证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国务院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国土资源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合理、依法、节约利用国土资源的自觉性。
二是着力于建立完善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网络。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制度,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网络,充实执法力量,提高干部素质,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防止违法利用国土资源行为的发生。
三是着力于建立优质的国土资源服务体系。建立国土资源利用报批审核联审机制,减少流转环节,提高行政效率,探索建设国土资源文化,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国土资源服务。
四是着力于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的长效机制。从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出发,努力建立多途径补偿安置办法,既要保障经济的发展,又要保障社会的长治久安。
五是着力于建立耕地占补平衡的保障机制。大力实施省政府确定的“造地增粮富民工程”,探索建立市场参与机制,指导实施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确保全市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增强发展后劲。
六是着力于培育和规范矿业权市场。将矿产资源开发权逐步纳入有偿使用范围,强化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使用的管理,逐步限制、淘汰资源粗放型的开采经营项目,拉长产业链,提高矿产品附加值,做大做强我市矿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