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金融、工商、税务、交通、卫生等部门在评估企业信誉等级时,应参考其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及缴费情况,对拒不参保和缴费的,应降低其信誉等级。
12、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拒不履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和缴费义务的企业和个人,要及时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对拒缴和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报送市劳动监察支队。劳动监察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拒不参保单位和故意拖欠养老保险费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
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国家强制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开展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是促进参保人数增长,扩大社保基金来源,提升社保基金支撑能力,确保社会保险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安全网”、“稳定器”作用正常发挥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担负起扩面征缴的责任。
(二)加大宣传力度
要采取广播电视、印发宣传单、张贴告示、开展咨询活动等多种有效形式宣传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要重点宣传国发[2005]38号、赣府发[2006]8号和景劳社监[2006]9号文件精神,以及好的典型。各新闻媒体要免费为扩面征缴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分解落实责任
按照职责划分和责任范围,各相关单位要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开展扩面征缴工作,落实扩面征缴任务(扩面任务随后下达),推动社保扩面征缴工作。凡有扩面任务和责任的单位,必须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于5月31日前报送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劳动保障局)。
四、建立相关制度
(一)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每月调度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调度一次,了解进展情况,梳理并发现问题,进行通报,并及时协调解决问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一名分管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定期参加协调会议。
(二)建立基金缴拨预警机制。劳动保障部门要定期向市政府汇报养老金收支缺口情况以及支付能力,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
(三)建立督查机制。市政府将成立由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等组成的督查组,每季度对全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情况进行专题督查,督查情况予以通报,以推动全市扩面征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