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扩面征缴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景德镇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李放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兴超担任;成员单位为:市监察局、市中级法院、市劳动保障局、市法制办、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资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高新区、市教育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广电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国检局、市质监局、市房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民政局、市工商联、省陶瓷工业公司,及乐平市、浮梁县、珠山区、昌江区政府主要领导。市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劳动保障局局长龙骏担任。
(二)加强部门协作配合
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协助社保经办机构开展扩面征缴工作,将应参保的企事业单位、个体私营企业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1、拒不参保、拒缴社保费的单位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其法定代表人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2、财政、税务等部门在落实招商引资、非公有制经济优惠政策时,应事先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其参保缴费情况进行认定,视情况决定是否享受优惠政策。
3、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的,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后,方可享受工商、税务减免的优惠政策。
4、交通部门在办理营运手续和年检时,应督促城镇个体营运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保费。
5、民政部门对不按规定参保的社团组织,在办理相应资质审核手续时,应督促其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保费。
6、民办学校、幼儿园不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教育、劳动、工商等部门在出具、签署、办理年检及相关证照手续时,应督促其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保费。
7、工商、卫生、质监和文化等部门在办理企业年检和证照时,应督促其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保费。
8、安监部门在核实《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督促其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保费。
9、建设部门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应督促施工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保费。
10、公安部门在办理各类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及有关人员出境护照时(参观、考察、学习等活动),要督促单位或个人到社保机构参加社保,缴纳社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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