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国家统计局景德镇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
(景府办发[2007]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5]14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国家统计局江西调查总队系统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赣府厅发[2006]53号)以及《江西调查总队关于设立国家统计局景德镇调查队的通知》(赣调字[2007]20号)精神,撤销国家统计局直属的景德镇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和企业调查队,组建国家统计局景德镇调查队和县级调查队。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支持这项重大的统计体制改革工作,经市政府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性
改革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管理体制,成立国家统计局派驻地方的各级调查队,是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提高统计调查效率的迫切需要,是完善统计体制的一个阶段性的重要步骤,对于加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统计调查工作,准确及时地采集宏观决策数据,维护统计调查的独立性,提高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不断提升为中央和地方两个服务的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管理体制改革后新组建的国家统计局各级调查队除承接国家统计局原直属三支调查队(即农业抽样调查队、城市抽样调查队和企业调查队)的全部职能外,还将逐步增加国家宏观调控和国民经济核算所需重要统计信息的抽样调查任务,并负责实施统计快速反应制度,承担国家统计局交办的其他调查任务。同时,接受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委托,进行统计调查,提供统计服务。
二、积极支持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
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要求高。目前,我市国家调查队系统管理体制改革已全面展开,景德镇调查队已正式成立,县级调查队组建工作正在按国家统计局和江西调查总队的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密切配合,做好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