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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全市民营工业优秀企业的决定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全市民营工业优秀企业的决定
(景府字[2007]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2006年,全市民营工业企业奋发进取,加快发展,为全市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全年,全市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63亿元,比上年增长30.8%;实现销售收入58.7亿元,比上年增长45.6%;利税总额5.3亿元,比上年增长45.9%。其中,一批民营骨干企业迅速壮大,销售收入超亿元企业达到12家,增加50%。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大发展,决定授予江西中景集团有限公司、江西锦溪水泥有限公司、江西天新医药化工有限公司、江西电化高科有限公司、江西电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江西电化高科热电有限公司、江西晨航灯头有限公司、江西立信药业有限公司、景德镇海畅法蓝瓷有限公司、景德镇市鹏飞建筑陶瓷有限公司为“2006年度全市民营工业优秀企业”称号予以表彰奖励。希望受到表彰的民营工业企业纳税大户坚定信心,再接再厉,自主创新,不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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