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3.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督查年”活动。按照“十对照、十督查”要求,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严格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以及“吃、拿、卡、要”等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4.深入推进政务政事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窗口规范化建设,着力提高现场办结率。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实行企业申报、窗口受理和机关审查联动,着力推进行政审批和监管提速。
  5.深入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活动。在食品专项整治方面,以农村为重点,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着力遏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提高食品安全水平;在药品市场整治方面,扎实推进整顿和规范药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强化 GSP、GMP认证和跟踪检查,加强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工作;组织人员赴宁波学习打击“伪药品”,并开展专项行动。
  6.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编印2万张食品安全宣传画在全市公共宣传栏张贴;每个月的第一个周六向社会开放假劣药品陈列室。同时组织全市药品零售店法人参观假劣药品陈列室;组织市民参观药品生产企业;组织参加全省范围内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竞赛活动;举办合肥市安全放心食品暨食品安全监管成果图片展;拟筹办一场“药监之声”晚会。
  7.继续开展“购买假药先行退付”活动。
  8.继续开展免费回收家庭过期失效药品活动。
  9.组织企业联合发出食品药品安全倡议书。引导大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协会学会联合发出倡议书,承诺不生产销售假劣食品药品,促进企业行为自律,营造食品药品安全消费的良好氛围。
  10.充分发挥药品快检车的作用,积极开展药品快检车进农村、进社区、进基层活动。在加大监督抽验力度的同时,免费为群众辨别真假药品,提供高效、快捷的药品质量服务。
  11.深入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建设,强化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引导、支持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发展,促使农村药品价格进一步降低,使广大农民群众得到更大的实惠。
  12.继续开展治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加大监测力度和违法广告移送力度,积极配合工商等有关部门严厉查处以消费者、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证明等违法广告。对擅自发布广告、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广告,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暂停该药品在辖区内的销售。
  13.全力以赴为全市药业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引导合肥医药园建设。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