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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一五”期间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主要目标和建设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心。建立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体系和应急处置指挥体系,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决策指挥系统的信息、技术平台,制订技术标准规范和开展应急演练工作,使之成为全省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中心和应急处理技术支持中心。(省卫生厅牵头)
  3.安全生产指挥中心。建设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决策指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重大危险源监管信息调度、安全生产指标考核管理信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处置、安全生产委员会信息调度、安全生产信息资源7个中心,形成预防和处置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平台。(省安监局牵头)
  4.重大气象灾害预警服务体系。重点建设气象灾害综合探测系统、气象灾害通信网络系统、气象灾害分析预警系统、气象灾害应急服务系统4个子系统,基本形成面向行业和全社会的气象信息共享平台。(省气象局牵头)
  5.区域性应急救援中心。依托南京、苏州、泰州、淮安、徐州、连云港6个区域性灭火救援应急中心(核事故消防中心),进一步拓展功能,建立与其他专业处置队伍的联动机制,扩展成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在全省形成“2小时跨区域应急救援网络”。(省公安厅牵头)
  6.应急物资储运中心。依托省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进一步扩展储备范围,除主要储备救灾物资外,根据地域特点代储其他应急物资,并加强紧急运输能力建设,形成省应急物资储运中心,确保各类应急物资及时运抵现场。(省民政厅、交通厅牵头)
  7.现场应急通信保障系统。对全省公安二级主干网进行扩容改造,依托公安网络建设现场应急通信保障系统,满足省委、省政府以及省级应急联动部门处置突发事件现场通信需要。新建“动中通”多功能卫星通信指挥车,快速建立省应急指挥部与现场指挥部之间的图像、语音、数据传输信道。实现省市公安350兆无线集群系统联网,为全省参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部门提供可靠的通信调度手段。(省公安厅牵头)
  8.应急管理技术支撑机构及教育培训基地。选择基础较好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重点加强研究条件和设施设备建设,建立省应急管理技术支撑机构及教育培训基地。(省应急办牵头)
  9.各有关部门针对不同类型突发公共事件的发展趋势和特点,结合各领域专项规划的实施,开展预防和应对暴雨、雷电、台风、水旱灾害、地震、地质灾害、火灾、煤矿瓦斯、危险化学品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疫病疫情、食品安全、群体性事件等方面的示范项目,在城市轨道交通与燃气系统开展地震等突发灾害紧急自动处置示范工程。各级政府开展社区应急综合性示范项目建设,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实施农村综合防灾减灾示范项目。2007年百万人口以上的城市至少建设1个避难场所示范项目,在人口密集社区、机关和学校至少各开展1个紧急疏散示范项目,各市至少完成2个大中型企业预防和处置工业事故、环境污染示范项目。根据国家要求,在南京、盐城各选择1个化工园区开展事故灾难综合防控示范项目建设,在南京、无锡、徐州、盐城按抗御6级地震标准建设地震安全示范工程。(各地和省公安厅、民政厅、国土资源厅、建设厅、农林厅、卫生厅、环保厅、食品药品监管局、安监局、质监局、气象局、地震局、信访局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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