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省市县乡突发动物疫情报告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应急预备队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发生后24小时内到位率提高到95%以上,重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覆盖率达到80%,重点区域达到90%以上。(省农林厅、林业局)
14.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各类事故大幅减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
15.初步建成社会治安和突发群体性事件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民意表达、矛盾排查调处、信息预警、应急处置和责任追究机制。(省公安厅、信访局牵头)
16.基本能够应对因能源供应紧张引发的突发事件和粮食、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异常波动。(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粮食局、物价局、农林厅)
17.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突发事件能够得到迅速有效处置。(人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江苏证监局、江苏保监局)
二、建设任务分解
1.预案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省级应急预案,加强市县应急预案建设,推动预案建设向社区、乡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和重点部位延伸。加强预案的协同管理,明确操作规程,制订操作手册,建立预案修订、备案、评审、升级与更新制度。2007年底前全面完成市、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主要专项预案编制工作。开发智能化预案管理系统,2007年启动预案数字化试点,到2010年基本完成预案数字化建设任务。编制演练指南,制订演练管理办法,创新应急演练方式,建立演练评估机制。(各级政府应急办及有关部门)
2.组织体系建设。县级以上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逐步组建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县级以上政府成立或明确应急管理办公室,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在现有基础上成立或明确办事机构。(各级政府)
3.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1)加强基础测绘工作,建立覆盖全省1:5万、1:1万和重点区域1:2000基础地理空间信息数据库,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省级、市级、重点区域县级自然灾害风险图,建立自然灾害空间数据库。(省测绘局、水利厅、民政厅、国土资源厅、气象局、地震局、海洋渔业局、林业局)
(2)开展大城市和城市生命线工程抗震能力调查与评估。(省地震局、建设厅、电力公司)
(3)全面完成重大事故隐患普查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工作,建立省市县和企业四级重大危险源监管体系。(省安监局)
(4)开展环境污染基本情况调查,建立重点区域(流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污染物档案库。(省环保厅)
(5)完善毒源普查制度,编制有毒有害危险品分布图。完成重要传染病传染源、疫病疫源地等基本信息调查,建立相关数据库,编制主要疫病疫情全省区域风险图。(省卫生厅)
(6)完成国家关键基础设施、重要防护目标、群体性事件高发地等社会安全隐患的调查,建立社会安全隐患数据库。(省公安厅)
(7)扩充完善现有水文、气象、海洋、地震、地质、林业等监测站网,适当增加监测点密度,建立卫星遥感灾害监测系统,到2010年建成比较完整的自然灾害监测网络体系。进一步完善预测预警系统,增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设备的集成化程度,实现对气象等相关自然灾害的综合预警。(省水利厅、民政厅、国土资源厅、气象局、地震局、海洋渔业局、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