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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高新办关于印发全市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意见的通知

  1、个别区、县(市)组织领导机构还没有建立健全,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管理网络有待完善。一些地区和部门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还存有畏难情绪,想法多、办法少,工作缺乏有效抓手,有效推进产业发展的机制尚未形成。
  2、相关政策的调整整合需要进一步加强,对高新产业重大项目扶持力度不足,部分区、县(市)对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扶持政策的落实还不够到位。
  3、高新技术产业招商引资力度还不够大,诸如摩托罗拉这样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新的项目不足。特别是在营造良好的投资软环境,如优先提供与保障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用地、完善人才待遇、提高政府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4、目前,我市还缺乏管理规范、服务配套、信息畅通、运作机制健全的高新技术成果交易市场。部分科研机构在科研方向上与产业化衔接不够紧密,部分企业对科研单位的研究成果还缺乏必要的了解。产学研之间的信息不够对称,致使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缓慢。
  5、我市风险投资体系建设还不够完善。今年2月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发了《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31号),对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给予税收优惠政策。但就目前而言,我市的风险投资体系建设尚不健全,风险投资资金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投资定位不够明确,风险投资机构与高新技术企业的结合度不够,一些高新技术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在初创时期得不到应有的资金扶持,产业发展滞缓的现象较为突出。
  6、省部属在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研用地困难,需要进一步协调解决,加快促进其科技成果在杭产业化。如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715研究所已经国家科工委正式批准,计划投资2.7亿元,建设重大高新项目,需征地150亩;浙江省医科院为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原计划在转塘征地70亩,至今尚未得到落实。
  7、由于省级以上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及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周期较长,特别是近几年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暂缓扩容,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也相对较为薄弱,必须进一步加以改善和加强。
  8、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整体抗风险能力薄弱,受个别大企业波动影响明显,产业结构有待进一步调整完善。县(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相对滞后,“点”的辐射带动作用有待于进一步强化。
  四、下一步重点工作及意见
  根据市委十届二次全会作出的“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打造增长极、提高首位度”战略要求,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由“点”到“面”发展的若干意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建议召开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研讨会暨工作会议
  在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编制的基础上,建议在11月份召开“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研讨会暨规划评审会和工作会议”,拟请市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区县(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同时邀请国家有关部委和省级有关部门领导、省内外专家,省部属在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点高新企业、中介机构、风投公司参加会议。通过召开战略研讨会暨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发展思路,研究产业发展对策措施,同时也为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打造声势、扩大影响。
  2、加强政策资源整合,完善资金管理办法
  一是抓好政策的宣传和贯彻,用足用好现有政策,切实做好高新技术项目的申报、认定和落实工作,防止政策“放空”。二是研究设立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现有政策资源整合力度,完善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对“两大”、“三领域”为重点的高新技术产业应采取特别的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建议市财政对区、县(市)级企业实施的高新技术项目资助比例在原有基础上适当提高。在总的体制不变的前提下,对战略性产业项目的资助给予适当提高。三是加强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和发展,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做大做强高新技术企业群,形成国家级、省级、市级、区县(市)级高新技术企业梯队。四是建立和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创业风险投资补偿资金,大力鼓励社会风险投资机构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入。五是建立健全高新技术成果交易市场,促进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
  3、加强“点”和“面”的链接,推进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协调发展
  一是积极推动高新区、经开区“点”的提升。认真学习和借鉴上海张江高新区等先进地区的建设和管理经验,进一步加快高端产业的集聚,推进诺基亚创新软件园、华为生产基地和研发中心、中兴手机产业化基地、新加坡杭州科技园等一批重大高新技术项目建设,进一步发挥示范作用。二是加强“点”和“面”的链接。推动高新区、经开区强化孵化功能,加强与区、县(市)产业对接与项目接洽。依托高新区、经开区的科技创新资源和国家级高新区的品牌资源优势,在有条件的区、县(市)以多种形式设立杭州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园,形成“一区多园”的格局。研究制定合理的合作共赢机制,指导和推动各区、县(市)加强与高新区、经开区的联系,主动承接市区技术创新资源和产业辐射,推进高新技术产业由“点”到“面”的拓展。三是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化建设,促进“面”的发展。建议由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认定一批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园,研究制定“杭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认定管理办法,引导高新技术产业向基地化、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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