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水利厅关于认真做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信息报送工作的函
(晋水农便[2007]16号)
各市水利(水务)局:
为及时向省农廉办反映我省水利工作在服务新农村建设方面的进展情况,根据省农廉办的要求,请各市水利部门认真配合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一、信息内容
信息要突出水利工作为民解困、为民造福的宗旨,内容主要包括:
1. 各市、县水利部门对各级政府部门制订的关于“三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2. 水利行风政风建设情况;
3. 水利工作督促检查情况;
4.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采取的新机制和新举措;
5. 工作中的典型事例和先进集体、个人事迹;
6. 接待农民群众来人来信上访,解决实际问题等情况。
二、报送要求
各市水利部门要高度重视,保证每月至少报送2条工作信息,并且要确保信息质量,突出工作的实效性,把握信息的时效性。
各市水利(水务)局要确定一名专门负责人,并于8月5日以前将负责人的基本情况电话告知水利厅农村水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