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能大力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坚持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精一行,在水利科研、设计、施工、监理、教育、管理等各方面,勤于探索、勇于创新、有较强的开拓精神,坚持与时俱进,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了突出贡献。
(5)由于本人各方面工作成效突出,近几年来,获得过市级以上部门先进个人的表彰奖励,是受到各级领导和群众充分肯定的岗位能手。
(6)要重点推荐工作在水利系统各个领域一线的工人、科研、设计人员和管理人员。各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参加此次先进个人的评选。
3、推荐条件:各单位根据推荐条件择优推荐,经各单位文明办及各市水利部门文明办审核后,报厅文明办评选,全省水利系统原则上表彰20名和谐水利建设先进个人。
二、推荐要求
1、以上七个类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由各市水利部门文明办和厅直各单位文明办具体组织实施。
被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在本单位党组织的监督下按照有关规定,于适当范围进行公示一周后上报省水利厅文明办。
2、各市水利局文明办及厅直各单位文明办要高度重视,严肃推荐工作纪律,严格推荐工作程序,坚持深入群众、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原则,按照名额要求,切实把那些在和谐水利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做出突出成绩、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出来。
3、各单位务于4月30日前将相关推荐表和事迹材料各一式三份,报省水利厅文明办。表格和材料均用A4纸双面打印,先进事迹材料要求1500字以内,语言精炼,有实际内容,重点突出,能充分反映出被推荐的集体和个人工作的实际情况。
省水利厅文明办联系电话及传真 0351-4038231。
附:
1、山西省水利系统文明和谐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2、山西省水利系统文明和谐建设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3、山西省文明和谐水文站推荐表
4、山西省文明和谐灌区推荐表
5、山西省水利系统十佳文明和谐处室(科室、班组)推荐表
6、山西省水利系统十佳文明和谐家庭推荐表
7、山西省和谐水利建设先进个人推荐表
8、事迹材料打印格式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1:
山西省水利系统文明和谐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
│ 单位名称(签章) │ │
├─────────┬───┴───────────┬──┬────────────────┤
│ 法人代表 │ │单位│ │
│ │ │地址│ │
├─────────┴───────────┬───┴──┴────────────────┤
│ 首次获得市级(省直)文明单位的名称及时间 │ │
├─────────────────┬───┴───────────────────────┤
│ 近两年来获得的市级以上主要荣誉 │ │
├─┬───────────────┴───────────────────────────┤
│创│ │
│建│ │
│工│ │
│作│ │
│的│ │
│主│ │
│要│ │
│先│ │
│进│ │
│事│ │
│迹│ │
├─┴───┬──────────────────────────┬──┬─────────┤
│市级水利部│ │省水│ │
│ 门 │ │利厅│ │
│ 文明办 │ │文明│ │
│ 意 见 │ │委意│ │
│ │ │ 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