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5年度湖南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年检工作的通知
(湘建办〔2006〕101号)
各市州城市园林绿化行业主管部门:
根据
建设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城〔1995〕383号)和我省《湖南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湖南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湘建〔1997〕城字第124号),为了做好2005年度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2005年12月31日以前湖南省建设厅批准的二级、试行二级资质等级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均应按规定接受企业资质年检。
二、年检内容
主要是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在2005年12月31日以前的企业经营管理情况。受检企业应认真如实填写园林绿化企业经营手册中的:“经营记录”、“企业历年来主要变更记录”、“企业受奖罚记录”、“企业自有职工人数”和“企业其他经营业绩记录”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
1、企业法人代表和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技术负责人还需附毕业证书的复印件;
2、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证书》;
4、企业有职称工程、经济技术人员统计表;
5、受检企业为试行二级,需要申请转正定级的要提出书面报告和试行期间的工作总结,按规定填写《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并附有关材料,按照规定程序申报。
三、时间安排
年检工作自2006年7月5日开始,2006年8月10日结束。
1、各受检企业必须在2006年7月15日前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经营手册》及有关材料报送企业所在地的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
2、各市、州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于2006年7月30日之前,将初审意见和初审后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经营手册》及有关材料报送省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过时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