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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城乡建设档案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⑵切实搞好城建档案的机构和队伍建设。“十一五”期间,全省城市建馆率要达100%,县建馆率达90%,其中省辖90%以上实现处科(馆)合一的管理体制,地级市都要明确行政职能。城建档案馆的人员配备原则上按:县(区)2-6人,小城市5-10人,中等城市10-25人,大城市25-40人。文化素质要求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工程技术人员分别占总人数的90%和45%以上。为保障城建档案事业健康发展,城建档案馆经费应列入城市建设发展计划,安排的经费应适应本地城建档案事业的发展。

  ⑶进一步加强城建档案基础业务建设。要紧密依托建设、规划、管理职能,加强城建档案业务指导工作,提高工程档案编制质量,保证档案的系统性、真实性、完整性,强化工作职能,促进建设工程质量,建设工程规范管理和建设领域反腐败工作。

  ⑷城建档案馆库建设。“十一五”期间,全省馆库建设必须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标准,对没有达到规范的馆房,要按“规范”进行技术改造。根据城市规模确定馆库面积:大城市5000㎡以上,中等城市3000㎡以上,小城市2000㎡以上。

  ⑸城建档案馆的业务建设

  ①丰富馆藏,优化馆藏档案结构。到2010年,全省城建档案馆馆藏档案总量达到80万卷。注重提高档案的质量,使进馆档案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特别要加强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重点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人防、防洪等重要工程档案的收集。

  ②继续开展城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十一五”期间,地级市要有90%的馆达到国家或省一二级馆标准,县级市95%达到省二级馆以上标准。

  ③着力加强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各城市要完成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工作,建立准确无误的管网档案,解决历史欠帐问题,逐步实现地下管线信息的动态管理。

  ⑹加强信息化基础建设。要逐步推行以城建档案馆内部局域网、城建档案信息上因特网,积极参与当地政务网建设和馆藏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

  ①各城市城建档案馆逐步建成局域网,城建档案馆(室)基本实现档案管理计算机化。

  ②逐步完成市级馆馆藏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实现馆藏档案检索计算机化,县级市城建档案馆(室)80%完成馆藏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

  ③逐步建成一批向社会公布城建档案信息、具有广泛社会影响、体现城建档案专业特色的网站。

  ④加强声像档案工作,充分利用声像手段记录城市变迁的真实画面:不断提高声像设备水平,积极开展专题片制作,宣传城乡规划、建设成就,扩大城建档案工作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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