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2006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湘规委〔2006〕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2006年工作计划》经2006年1月26日召开的湖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
二OO六年三月十七日
湖南省城乡规划委员会2006年工作计划(提纲)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突出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建立符合社会王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城乡规划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省城乡规划委员会对全省城乡规划的统一指导、协调、研究、审核和检查、落实职能,增强城乡规划对城乡建设与发展的综合调控能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社会公平,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的垒面发展与进步。
二、基本思路与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和建设“小康湖南、平安湖南、生态湖南、诚信湖南”的目标,着重夯实“两个基础”,建立“三种机制”。“两个基础”:一是研究基础,即加强对全省城乡规划重大问题的研究,为进一步做好城乡规划工作提供支撑;二是管理基础,即协调理顺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努力建立“机构健全、管理集中、工作高效、责权统一”的城乡规划管理体系。“三种机制”:一是按照“政府组织、依法办事、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目标,建立和完善科学民主的城乡规划决策机制:二是坚持城乡规划工作报告制度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相结合、突出加强城乡规划的实施管理,建立积极有效的城乡规划监督机制:三是从跨区域性的规划编制和重大基础设施项日的规划选址入手,把村庄规划和村庄整治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初步建立健康有序的城乡和区域协调机制。
三、工作措施
l、加强对全省城乡规划重大问题的研究。
(1)研究如何建立健康有序的城乡和区域协调机制,明确协调的内容、范围、方式和要求,以实现统筹城乡发展和区域发展。重点研究城乡一体化管理和跨区域性建设的规划管理与协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