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组织做好2005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决算、厅系统行政事业单位决算和基本建设决算,实行决算奖惩责任制,规范决算的编报、汇总、审核,确保决算质量;加强决算分析,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完善财务管理和基金监督工作的思路。
8、进一步完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非税收入管理工作,严格审核用款计划、采购计划,以控制授权支付、委托部门采购为重点,切实强化管理、规范操作,保证各项资金的合理使用。
9、强化财务监督,组织开展执行财务制度、财经纪律检查,规范预算收支行为,加强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查处财务违规违纪等问题。
四、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制,加大基金监督力度,保证基金的安全运行
10、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组织机构建设,进一步明确职责,充分发挥其在基金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11、组织对部分盟市的就业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支付、管理等进行内部审计检查,同时指导各盟市根据当地实际,组织开展现场检查,检查面达到30%以上。
12、继续抓好社会保险基金缴费基数的统一稽核工作,总结推广呼伦贝尔市经验和做法,选择1-2个盟市继续扩大试点,以点带面,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的缴费基数核定工作。
13、贯彻落实《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和《企业年金管理试行办法》,规范企业年金管理,推动企业年金发展;加强企业年金政策和市场化管理运营规则的宣传,提高企业和企业职工的认识,调动建立企业年金的积极性;组织实施《关于建立企业年金方案基金管理合同备案工作的通知》,开展企业年金管理合同备案工作。
14、继续加大对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清理回收,采取分类指导、专项督察的办法,力争将98年4月以后发生的挤占挪用资金清理回收完毕。
15、规范对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社会保险基金等违法违纪问题的举报受理工作,做好举报案件的立案调查和案件查处,结案率达到90%以上。
16、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要求,组织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现场监督工作情况表》、《未收回纠正挤占挪用和其他违纪基金季报表》、《挤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及相关处理情况统计表》和《企业年金统计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
五、国际合作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