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张兵华
联系电话:87219571,87219572
传真电话:87465087,87465299
附件1:
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者需提交的材料
(一)《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1份(原件,所在单位加意见并盖章);
(二)《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普通)》1份(所在单位盖章);
(三)《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高级一式22份,中级一式21份,初级一式15份)要求电脑打印(A3纸),所在单位加具推荐意见、盖章,不附件,不装订;
(四)《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由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填报并盖章);
(五)资格证相片页(免冠大一寸正面相片1张)1份;
(六)提交以下材料时要按顺序装订
1、《送评材料目录单》1份(粘贴于材料袋封面)。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之一》,包括下列原件:成果、奖励、业绩的证书、证明、材料等,一式一份装订,所在单位加意见并盖章。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之二》,需粘贴以下材料
⑴复印件:学历(学位)、非学历教育、资格证、任职资历(聘书、聘约)、各年度或聘期期满考核登记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省统一组织的《计算机网络应用》培训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市人事局印发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岗位职务培训证书》的复印件。符合免考计算机的人员,提供有效证明。
⑵原件:外语成绩单、《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证明书》,《计划生育证明》等原件,一式一份装订,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并盖章。符合免考外语者,提供有效证明。
此外,生产第一线的农业、畜牧(兽医)、水产、林业专业技术人员(从化市、增城市除外)还需提供下列材料,并粘贴在“其他证明、证书”页面上:
①主管单位的证明1份(证明其从事的工作情况、工资来源及领取浮动工资或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②申报人领取浮动工资审批表或保健津贴审批表的复印件1份(所在单位验证并盖章)。
4、《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之三》,包括下列原件:论文、著作等,一式一份装订,所在单位加意见并盖章。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