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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6年湖南省建设教育培训工作要点》的通知


  4、做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考核工作。同时,配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就位要求,做好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的培训考试工作。

  三、突破难点,大力改进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与鉴定方法。

  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全省建设事业“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要求,今年完成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与鉴定5万人。为此,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分类管理。加大对省级建筑劳务基地县、经济强县在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与鉴定工作中的政策扶持力度。对省级建筑劳务基地县及鉴定规模较大的长沙县,建立“绿色通道”,简化工作流程,扩大管理权限,加强鉴定服务,调动积极因素,加快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与鉴定工作的发展。

  2、改革鉴定管理。充分发挥企业在建设职业技能岗位培训与鉴定中的主体作用,鼓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开展培训。具备条件的企业可依托施工现场,在当地鉴定站的指导和监督下,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建设职业技能鉴定规范》自行组织基础知识考试和现场技能考核。

  3、简化发证流程。初、中级工《建设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发放工作由市州建设主管部门负责。

  四、营造亮点,着力提高教育培训工作的影响力。

  从今年开始,逐步实施三项人才培养培训工程。

  1、实施行政领导人才培养开发工程。围绕建设事业发展的需要,围绕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会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共同举办县(市)长培训班和市、州建设、规划局长培训班。开展城市发展战略与城市总体规划、城镇化与城镇体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问题的研讨学习,着力提高城镇建设领导干部素质。

  2、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今年,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共青团省委联合举办全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通过竞赛选拔一批优秀人才、技术能手,提高全社会、全行业对于高技能人才的认同感,营造行业崇尚技能、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强化成才导向。

  3、实施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按照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建设部、教育部要求,制定切合我省实际的紧缺人才培养实施方案,组织相关职业院校及企业共同参与,开展建设行业建筑施工、建筑装饰等技能型紧缺人才的培养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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