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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6年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六)及时提供完善、准确的造价信息服务。建立工程造价信息系统,在继续做好材料价格、劳务市场人工价格、施工机具、周转材料租赁等市场价格发布工作的同时,及时发布最新造价指数、典型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工程造价实例、工程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用等。

  二、创新工程造价监管方式,依法规范工程计价行为,切实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

  (七)加强工程造价监管。实现监管职能到位和监管方式创新。认真做好施工合同备案和结算审核报告备案工作,加强对施工承包合同条款的审查,防止合同约定内容不全或约定不明确的现象,备案率要力争达到95%以上。

  (八)充分发挥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专业优势,对招标文件、标底、投标报价、评标定标等涉及工程造价的活动进行监管,重点放在低于成本报价的判定。协助把好招标文件审查关。严格按照建设部和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对按规定应采用清单计价的在招标文件中必须明确按清单计价,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有效降低经济运行成本。

  (九)加强对国有投资项目工程造价监管。积极介入国有投资项目的全过程造价控制,从设计、招投标、合同以及工程结算等环节加强监控。

  (十)建立施工承包合同担保制度。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全面推行支付担保、履约担保,形成完善的建设资金保证体系。

  做好清欠工作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核准工作。建立健全防止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工程造价法制建设,健全价格管理法规体系。

  (十一)继续宣传贯彻《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及释义,促使工程造价管理工作和工程计价活动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营造良好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环境。

  (十二)继续加强执法检查。突出重点,突出热点和要害问题,开展工程造价专项检查。

  (十三)争取省人大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使《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早日出台。

  四、强化行业管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执业水平。

  (十四)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及执业人员的水平。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在做好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造价工程师注册市场准入的同时,重点强化对行政许可实施中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造价员资格的指导和监督,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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