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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勘察设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勘察设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湘建设〔2006〕60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中央在湘及省直勘察设计单位:

  现将《2006年全省勘察设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予落实。

湖南省建设厅

二OO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2006年全省勘察设计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勘察设计工作,充分发挥勘察设计在工程建设中的灵魂作用和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的先导作用以及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引导作用。

  二、工作要点:

  (一)明确新时期设计指导思想,提升设计理念,优化设计方案,为创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1、树立正确的设计指导思想。新时期建筑设计要坚持内容决定形式的基本原理。一方面,加强对城市特色和文化内涵的研究;另一方面,克服建筑设计上片面追求形式,标新立异、浮华造作,忽视建筑功能、技术风险行为,力求自然和人文景观的协调,做到“适用、安全、经济、美观”。

  2、从源头上把好“四节”关。设计是工程建设的先导和灵魂,勘察设计环节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建筑节能设计规范标准,积极选用成熟、可靠、先进、适用的节能成套技术、材料和产品,始终将“四节”放在突出位置。

  3、充分利用施工图审查手段,克服设计中的保守和浪费现象。在今后施工图审查中,不仅要对结构安全性进行审查,还要加强对单位材料消耗量等经济指标的把关,对达不到节能标准的,审查不予批准。对施工图审查中节约工程投资的,将出台有关政策,给予奖励、提成。

  4、在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阶段,要通过方案招投标、设计审查等手段,尽量优化设计,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保护生态环境。

  5、充分利用专业技术优势,发挥勘察设计行业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引导作用。

  坚持从湖南农村的实际出发,尊重农民的意愿,结合当地的自然条件、建筑材料和民居特点,注重保护和体现地方特色与农村风貌,加强技术指导,科学指导农民建房。编制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房建筑标准图集,为农民提供科学合理的建房选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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