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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6年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今年6 月开展一次全省性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督查工作,对各项监管制度执行不力和监管相对薄弱的地区进行重点督查,并结合《警示制度》和《公示制度》的执行,对监管制度落实不到位、监管措施不得力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红、黄牌警示;对存在违规行为的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公示其不良行为,并依法依规做出相应处罚。

  (三)严格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两项许可。重点加强对安全生产两项许可的动态监管,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明确两项许可的动态管理方式、行政处罚时限要求等。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监督检查,对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和不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三类人员,依法依规暂扣或吊销相应的安全证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将按规定撤消其企业施工资质。

  组织开展对2005年7月14日以后,各地施工许可证颁发机关是否存在向承建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工程项目颁发施工许可证的检查工作,并严厉查处将专业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专业承包企业的施工总承包企业。

  (四)加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贯彻落实《湖南省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作制度》,建立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指挥协调系统,督促、指导各地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应急管理机构,加强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加强公众应急管理知识宣传。各地要在今年9月份以前组织完成一次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活动,并将演练活动的开展总结情况于9月底前上报建设厅。

  (五)继续加强已投入使用的公共建筑和城市桥梁的质量安全监管。对去年开展的公共建筑使用安全专项排查和城市桥梁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重大质量安全隐患,要落实责任,继续督促整改,进一步落实消除隐患工作,确保其使用安全。对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又不能得到及时整改的,要采取限制使用等强制措施,并在有关媒体上发布公告。各地要将监管总结情况于今年6月30日前完成,各地要按规定时限及时上报本地区整改和监管总结情况,其执行情况列入今年一、二季度和年度监管考核。

  (六)积极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按照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制定我省具体实施方案,加强监督执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规定》,督促落实实施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必要投入,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建设部即将出台的《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评审办法》等为基础,综合评价企业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成效。选定长沙、株洲市作为全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试点城市,鼓励施工企业创建一批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并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推广。今年7月,将在两市召开我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施工现场观摩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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