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6年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湖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6年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湘建建〔2006〕59号)


各市州建设局(建委)、建工局,长沙、永州房产局:

  现将《2006年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建设厅

二OO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2006年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工作要点

  一、工作总体思路:

  紧紧围绕构建和谐湖南的总体目标,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突出质量安全这个中心,不断强化建筑市场监管,立足全方位的质量安全管理,进一步健全监管体系,强化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二、工作目标:

  工程主体结构质量总体水平稳步上升,质量通病现象进一步消除,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环境大为改善,每百亿元产值死亡率控制在6.0以内,有效控制一般伤亡事故,力争杜绝三级以上重大伤亡事故。工程质量安全应急体系逐步建立健全。

  三、工作重点:

  (一)继续强化建设程序监管。重点突出施工许可条件审查和竣工验收条件审查,从开工和投入使用两个关口上严格把关。从市场准入清出、招投标、施工许可、现场监管、竣工验收条件审查等多个环节,从规范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等多个主体的市场行为方面,综合监管。确保工程建设的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备案到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屋产权登记等建设全过程形成闭合管理。

  全面强制推行《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试行)》。依法对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和拆除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未经开工安全条件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工程项目或业主直接发包的工程不允许开工,对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实行施工前专项审查,未经专项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危险性较大专项工程不允许施工。

  (二)进一步落实各项监管制度。继续推行《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制度(试行)》和《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警示制度(试行)》;继续实施建筑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切实落实工程项目日常巡查制度,事故报告制度、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约谈制度;坚持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制度,认真做好投诉举报处理;加强层级监管,进一步完善监管网络及快速响应机制,形成决策、监管、考核、评价、处罚的闭合式层级管理体系,落实监管责任。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